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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旅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成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凡14日内由成都口岸直接入境或从其他中国大陆口岸入境后转乘国内航班抵达成都的旅客,请您自觉 主动申报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近14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配合机场检疫部门开展工作,并接受地方政府统一集中安排隔离事宜。如拒不配合或故意隐瞒,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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